各單位:
爲准確反映學校資産使用狀況,根據《東北林業大學國有資産治理辦法》(東林校管【2018】3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現開展我校本年度國有資産盤點事情。
一、盤點事情範圍及重點
盘点规模为:除校办企业、基金會外全部校属事业单元的所有资产(包罗系统内有“上锁”标志的资产)。
本年度盤點事情重點爲:涉及機構(職能)調整或學科專業結構調整的單位,以及發生崗位等變動的個人。
二、盤點事情時間
爲不影響年度資産數據上傳教育部相關系統,我校本次盤點時間定爲: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11月底截止。
三、盤點事情內容
主要完成以下兩方面事情內容:
1.核對“資産系統”賬下資産和實物資産一致性。
2.核對“資産系統”賬下資産各項信息的准確性(例如:領用人、存放地點、類別和金額等)。
對于盤點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本單位能夠自行解決處理的應及時解決處理,不能自行解決處理的應彙總報告國有資産治理處配合協商解決處理。
四、盤點事情組織實施
國有資産治理處負責協調盤點總體事情,彙總全校盤點情況,協助各單位解決處理發現的問題;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本單位和教職員工開展盤點事情,核對賬下資産和實物資産。
各單位資産治理員可登陸“資産系統”,點擊左側“單位業務”下“單位資産賬目”,检察核對本單位全部賬下資産和各下屬各單位賬下資産;教職員工個人可登陸“資産系統”,點擊左側“個人業務”下“我領用的資産”按鈕,检察核對個人賬下資産。
五、盤點事情報告
各單位盤點事情結束後,需以處級機構爲單位形成“資産盤點事情報告”,報送國有資産治理處(綜合辦公樓927室),報告需包罗以下兩方面主要內容:
1.本單位盤點發現的問題,主要彙總差錯資産明細清單及相關须要說明或解決建議(沒有發現問題的資産或可以自行解決處理的不需要彙總)。
2.本單位對我校國有資産治理及系統使用方面的意見或建議。
報告報送截止日期爲11月29日,到達截止時間未報送的單位將視爲資産信息無誤。
盤點事情聯系人:關瀚迪;聯系電話:82190709、18845566119。
国有资产治理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