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爲了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實驗室建設事情,確保實驗室建設的前瞻性和連續性,學校決定啓動2023年教育部修購專項設備購置項目的申報事情,同時開展2021年在庫項目的細化調整事情。請各相關單位根據實驗室建設情況、結合人才培養需要,切實做好項目的申報與細化調整事情。
一、項目申報要求
1、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事情需要與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養需要的實驗設備投入;
2、根據現行建設規劃方案,接纳逐年購置逐步建設的思路,有計劃的對現有實驗室設備進行更新與補充。
3、申請購置的儀器設備必須有具體的實驗用房和安置地點,同時綜合考慮與已購置設備的配套問題;
4、設備購置數量要充实考慮滿足本科實驗教學所需的台套數及其安裝條件;
二、項目調整要求
1、各單位應結合2020年度已批複設備購置項目對2021年在庫項目進行科學合理的細化調整。
2、各單位應對2021年入庫項目內需購置的設備進行充实的市場調研,使其預算與市場實際價格相符,制止在實際采購過程中發生廢標及計劃重新制定等情況。
3、各單位務须要高度重視2021年入庫項目的細化調整事情,以目前實際情況爲出發點,嚴把論證關,組織5人以上相關專家對項目的科學性、申購儀器設備的先進性和適用性及相關配套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充实論證後形成紙質文件與申報质料一並報送。
三、相關质料
1、《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子活動申報書》(附件1)
2、《子活動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
3、《中央政府改善基本辦學條件設備申購表》(附件3)
四、截止時間
請于2020年3月31日前將相關质料報送至計劃與采購科(綜合辦公樓601室);電子版發送至QQ郵箱973737499@qq.com。
請各學院及相關單位高度重視項目申報與調整事情,充实調研、科學論證,並按時間要求報送质料,未申報的單位,學校原則上將不再部署設備購置項目。
联 系 人:刘琦
聯系電話:82190231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