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凭据學校的部署,近期部门學生將陸續返校,依據《關于印發大專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304號)和學校疫情防控事情指揮部的要求,各學院在實驗室恢複使用前,要做好全面自檢自查事情,排除事故隱患,落實宁静措施。
一、自檢自查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請各學院領導深刻認識實驗室宁静事情的極端重要性,
特別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務须要以“生命至上、宁静第一”爲指導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從嚴、從實、從細組織檢查事情。
2.壓實責任,強化落實
學校已與各學院簽訂了2020年度實驗室宁静責任書,各學院要逐級壓實實驗室宁静治理責任,與實驗中心(室)主任,實驗室使用者簽訂宁静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切實推動實驗室宁静治理事情落到實處。
3.全面排查,消除隱患
各學院要全面排查危險源,根據危險源的種類和特性分級分類治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接纳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宁静穩定運行。各學院要建设實驗室危險源數據檔案,以備教育部和學校檢查。
二、自檢自查內容
1.實驗室消毒
各實驗室要制定可行的消殺方案,對實驗室進行宁静徹底地消毒。嚴禁大規模使用酒精噴灑;切忌將多種消毒劑混和使用;制止含氯消毒劑與實驗室化學試劑接觸發生反應;制止消毒劑對儀器設備造成損害。
2.危險化學品
(1)對實驗室內存放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清點,是否有包裝破損,標簽不清的現象,台賬是否清晰,賬物是否相符。
(2)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類化學品是否按學校規定購置、暫存和使用。
(3)實驗産生的危險廢棄物是否按規定分類收集處置。
3.高壓氣瓶
(1)盤點高壓氣瓶,清理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清理長期閑置的氣瓶,建设氣瓶動態台賬。
(2)高壓氣瓶存放房間通風設施是否完好,是否遠離熱源、制止暴曬。
(3)是否存在大量氣瓶堆放現象;走廊、大廳等公共場所是否存放氣瓶。
(4)是否存在可燃性氣體與氧氣等助燃氣體混放的現象。
(5)檢查氣瓶的壓力是否正常,減壓器是否完好,氣體管路是否泄露,牢固裝置是否松動。
(6)须要的宁静警示標識是否完備,監控報警裝置是否正常。
4.儀器設備
在開始實驗前,要對特種設備(壓力容器、高溫、低溫、高速、激光等)、電氣設施(設備)、放射性裝置,特別是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電源、儀器狀態等進行宁静檢查,制止因突然通電或短路造成損壞。
5.用水、用電、消防等基礎設施
對長時間未開啓的實驗室的水、電等基礎設施進行宁静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可以正常事情。離開實驗室前,是否對本實驗室進行宁静複查事情,確保水、電、氣、暖等沒有泄露,以及門窗等完好。
三、自檢自查時間
学院自檢自查時間: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学校将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