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人員: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因公護照的治理事情的要求,將對因公護照進一步加強治理,嚴格審批手續、嚴守收繳規定。因公出國(境)證件7天交發證機關指定的部門統一保管或注銷。逾期不交或不執行證件治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暫停其出國(境)執行公務,並嚴肅處理。
因此,现要求我校持有因公出国(境)证件的人员,于7月10日前将公务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送交國際相助处。
联 系 人:于老师
聯系電話:821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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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相助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