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有關單位:
實驗室宁静關系到學校的宁静與穩定,關系到師生的人身財産宁静,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實驗室宁静事情的意見》(黑教科[2011]106號)轉發給你們,請學院及有關單位組織各實驗室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凭据文件要求做好自檢自查事情,自查內容如下:
1、實驗室宁静責任人的宁静意識及宁静責任落實情況。
2、學校及上級部門有關實驗室宁静的規章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
3、實驗室宁静定期檢查情況。
4、對實驗人員及學生進行宁静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5、有毒及危險品的治理情況。
6、自檢自查出的宁静隱患及整改措施。
7、突發宁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
請于7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報實驗室與設備治理處(綜合辦公樓506室)。
联 系 人:刘莉
聯系電話:82190231
E-mail:jhk_sys@yayax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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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與設備治理處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