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科研單位:
凭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關于開展2012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事情的通知》,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配合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生长,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配合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源姘港开展博士后研究事情。现就做好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事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相助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爲期兩年。2012年度擬選派50人(視港方遴選情況可適當增加),資助經費爲每年15萬元人民幣和15萬元港幣,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爲內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教學、科研人員,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康健。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
2.作爲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法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將于2012年2月上旬宣布,請有關人員關注中國博士後網站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遞交申報质料
申請人凭据“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信息,請將相關质料于3月10日前提交校博管辦(綜合樓507)。
1.申請人质料
《“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及主要證明质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5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申報表》須制成電子版,並刻制在1張光盤上,隨紙介质料一同上報。
主要證明质料複印件包罗: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申報质料要簡明,介紹性文字要准確、屬實、重點突出。獲獎结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体现);著作、論文需注明出书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請單位质料
(1)《“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簡稱《推薦表》),每位申請人一份。
(2)《“香江學者計劃”推薦人選彙總表》(簡稱《彙總表》),每個單位一份。《彙總表》須制成電子版,並刻制在1張光盤上,隨紙介质料一同上報。
(三)確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凭据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確定候選人並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確定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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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國梁
聯系電話:8219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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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