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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開展省級各類科技平台評估認定與複核事情的通知

日期:2012-05-08 點擊數: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技部和財政部《關于開展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認定和績效考核事情的通知》(國科發計[2011]318號文)要求,並凭据《2012年全省科技事情要點》的事情部署,省科技廳決定開展省級各類科技平台評估認定與複核事情。通知如下:

一、評估認定與複核範圍

評估認定對象。對2010年以前(不含2010年當年)審批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生産力促進中心(不含國家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進行評估認定。

二、評估認定與複核方式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各有關單位主管領導參加的啓動會議,部署相關事情。

2、自評申報。各有關單位應凭据科技平台類別,如實填寫評估申請報告和基本情況數據收罗表,內容要客觀真實,數據要准確無誤。截止時間爲5月31日。

3、網上公示。所有申報质料在省科技廳網站公示7個事情日。對有異議的申報质料,經核查確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爲的,取消評估認定或複核資格。

4、集中評估。凭据科技平台類別分別組織專家組成評估委員會,依據相應評估指標體系進行打分並形成評估報告。評估結論分爲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

5、實地考察。對評估得分排名前25%和後5%的科技平台單位進行實地考察,重點核實申報质料中內容的真實性和運行成效。

6、綜合評審。對所有參評的科技平台做出最終評估意見,確定財政後補助和取消資格的科技平台清單,並反饋建設單位。

7、請各單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按有關要求認真做好評估認定與複核的各項准備事情。逾期不提交評估申請報告的,視爲自動放棄相應的省級科技平台資格。

8、評估事情堅持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堅決禁止不正當手段和形式幹擾評估事情正常進行。一經發現或舉報查實,取消平台評估資格。

三、申報要求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生産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科技特色産業基地等省級各類科技平台評估認定與複核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1-6。填報人要認真細致,保證申報质料真實,2012年5月25日前報送至行政樓9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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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姜洋

聯系電話:82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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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