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中央高校科研項目負責人: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當年撥款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經費必須于當年年底清零,若經費有結余,剩余經費將由教育部收回,並直接影響下一年度所在學校的經費撥付情況。望各有關單位及中央高校科研項目負責人積極配合,在財務處結帳前(2012年12月20日),在切合財務規定以及預算範圍的情況下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經費完全支出。對于在學校年終結賬後仍有經費結余並影響教育部對學校下一年度經費撥付的項目,財務部門將收回結余經費,學校將對其予以停撥下一年度經費乃至取消項目執行資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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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