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依據“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十二五”總體事情規劃,教育部和國家外專局擬于近日啓動2014年度“111計劃”新建基地的申報事情。爲做好此項事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學科領域和重點
“111計劃”主要支持建設高校自然科學領域的學科引智基地。新建引智基地將重點支持通過引智開展實質性相助研究事情基礎好、學科研究處于全國領先的基地,在學科領域上,優先支持新興交织學科。
二、申報條件與名額
“111計劃”引智基地申報條件凭据《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治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申報高校範圍爲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國務院僑辦、中科院等所屬“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本次申報接纳限額方式,各高校限申報1項。
三、申報事情要求
1.每個依托(國家、部省級)科研平台原則上建設不超過兩個“111計劃”引智基地,且國內團隊成員只能參與一個引智基地。基地負責人必須爲本單位的實職人員。
2.“111計劃”引智基地的建設周期爲5年,每年度支持經費不低于180萬元,其中國家外國專家局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經費90萬元,其余經費由各高校使用“985工程”、“211工程”經費或自籌經費配套。
3.引進的外洋學術大師、學術骨幹所組成的高水平外國專家團隊原則上不應少于十人,已被其他高校引進聘用或已在前期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受聘的外洋學術大師和學術骨幹,原則上不再重複引進聘用。對于專家團隊組成情況的要求和來華事情時間請參照《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治理辦法》。
4.外洋學術大師和學術骨幹不能如期在申請書上簽名的,請將與其相助、並同意參與計劃的證明质料附于申請書正本後面。
四、申報、評審方式與時間
1.请各相关单元严格凭据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13年7月16日17时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注明正本2份,副本4份),附件质料1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至國際相助处,逾期不予受理。
2.教育部和國家外專局將在高校申報的基礎上對基地進行形式審查,組織專家會審及答辯評審(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凡未通過形式審查的基地,將不能參加專家評審。
《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治理辦法》和《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申請書(2013年版)》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網站下載。
?详情请咨询國際相助处(行政楼607):李月梅?8219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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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相助处
?20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