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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3年度黑龍江省政府博士後資助經費和科研啓動金的通知

日期:2013-09-11 點擊數:

各流動站,各博士後:

現將2013年度申報黑龍江省政府博士後資助經費和博士後科研啓動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條件

申報項目屬于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切合我省“八大經濟區”和“十大工程”建設的總體要求,且與我省重點産業項目建設結合緊密,具有良好的應用開發前景,可産生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人員條件

1、2012年11月以後進站的博士後人員(編號在LRB12-463以後)以及2013年度進站的博士後人員,可申請博士後資助經費。其中,二次進站(含第一次進站未完成博士後研究事情而退站的)和獲得黑龍江省特別資助的博士後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2、2012年—2013年度出站的博士後人員(以博士後證書或博士後事情試點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爲准),可申請博士後科研啓動金。已申請過的(含未获得資助的)不能再次申請。

二、資助額度

博士後資助經費和科研啓動金各分爲三個檔次,自然科學類一等10萬、二等7萬、三等5萬;人文社會科學類一等5萬、二等3萬、三等2萬。

三、申報法式

由博士後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省博士後治理辦公室。省博士後治理辦公室組織同行專家評審,在專家評審的基礎上,擇優確定資助人員,並發放資助證書。

四、申請质料

進入流動站申請博士後資助經費的人員填寫《黑龍江省博士後資助經費申請書》(流動站用),並附博士後進站審批單(複印件),依次左側裝訂,一式5份。申請博士後科研啓動金的博士後人員填寫《博士後研究人員落戶黑龍江科研啓動資助金申請書》,並附博士後證書或《博士後研究人員事情期滿審批表》(複印件),依次左側裝訂,一式5份。

在國外做博士後的人員,須提供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教育處(組)出具的博士後經曆證明(兩年以上)和做博士後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质料(原件),以及在國外期間所取得的科研结果清單。學校審核確認無誤後,將上述质料複印件與《申請書》一並左側裝訂報送。

五、有關要求

1、請各流動站嚴格把關,確保申報质料規範、工致。

2、申報事情9月23日截止,申請质料報送綜合辦公樓505室。

联 系 人:张冉

聯系電話:821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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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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