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爲做好2013年度財務決算事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24日財務結賬。2013年度開具的應報銷票據,須在12月24日前到財務處報賬。跨年度票據無特殊原因不予報銷,本年結賬以後發生的票據可以在2014年3月報銷。
二、基本科研業務費、本科教學工程經費、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重點實驗室項目經費、2012及以前年度教育部其他各專項經費,凭据教育部決算要求,必須在本年度列支清零。請項目負責人抓緊預算執行進度並清理核銷暫付款。
三、有未核銷借款的師生,請于12月24日前核銷借款。以前年度現金借款仍未核銷的、核銷票據與借款事由嚴重不符的,必須在結賬前交回全部借款,否則將記入財務信用記錄,影響個人信用和相關業務的辦理。
四、預借財政票據、稅務發票的,請及時清理,確保結賬前經費到款入賬。逾期未到賬的,請出示書面情況說明,涉稅發票經費未到賬的,必須先行交納相關稅費。
五、年末前經費到款比較集中,請各單位及各科研項目負責人及時查詢確認經費到款情況,確保各項經費到款後及時確認收入。
六、國資辦、設備治理處與財務處對賬截止日期爲12月31日,已在國資辦或設備治理處辦理資産入賬手續,未到財務處報賬的,請及時到財務處報賬,以確保資産賬與財務賬相符。
七、請各單位負責人對本部門師生欠款逐筆落實,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年度報賬的,請于12月24日前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報送財務處備案(綜合辦公樓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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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籌措與財務治理處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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