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重點實驗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秋季學期和‘國慶’期間學校宁静事情的通知》(黑教安函【2019】480號)要求,加強十一期間的實驗室宁静事情,確保實驗室人員和財産的宁静,請各學院(重點實驗室)認真做好放假前的檢查事情,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宁静事情,學院(重點實驗室)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的領導協助第一責任人開展實驗室宁静檢查事情,實驗中心(室)負責人是本實驗中心(室)宁静事情的責任人。
2.各單位要進行認真、細致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要建设隱患台賬,報相關職能部門,檢查事情要有詳細記錄,檢查結果彙總至本單位。
3.放假期間各實驗室嚴禁使用、嚴禁存放危險化學藥品,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者,必須向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申請、批准。實驗所用剩余危險藥品要及時、清楚地登記,並嚴格凭据相關要求封存。
4.放假離開實驗室前,要對本實驗室進行宁静複查事情,確保水、電、氣、暖等沒有泄露,以及門窗等完好,室內沒有需要運轉的儀器設備,關閉電源總閘。
5.假期沒有事情任務的實驗室,要在放假時將門窗鎖好,假期期間一律不得私自進入,如果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學院主管領導申請,經同意、批准後方可進入。
6.假期確有事情任務的實驗室,每天都要有教師值班監督,負責宁静事情,不得將實驗室交由學生(包罗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治理,不得從事營利性以及與實驗室事情無關的活動。要確保實驗室的水、電、氣、暖、化學藥品、生物、網絡等的宁静,並且做好防盜事情。
7.放假期間實驗室嚴禁接待校外人員來實驗室進行實驗及其他活動。
8.各實驗室一旦發生宁静事故,要保持鎮定,確定發生事故類型,及時撥打相應的報警電話,並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等部門報告。
(1)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致電求助時應說明:①事故地點;②事故性質和嚴重水平;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聯系電話。
(2)發生緊急事故時,應按下列優先序次處置:①保護人身宁静,即本人宁静及他人宁静;②保護公共財産;③生存學術資料。
(3)重要電話號碼:
①火灾電話:119;②匪警電話:110;③醫療抢救:120。
(4)實驗室宁静事故,同時報以下部門:
①保衛處報警電話:82192110;
②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值班電話:82190075。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