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熏染肺炎疫情防控加強校園宁静與後勤治理事情的通知》(黑教安函【2020】28號)要求,切實加強實驗室治理,保障學校校園宁静,現對實驗室事情提出以下要求:
1.实验室接纳关闭治理,原则上没有试验任务的实验室关闭停止使用,确有须要在实验室从事科學研究的,各实验室对进出人员的信息、何时从那边返校进行挂号,错时开展试验事情,防止人员聚集。
2.對于飼養實驗動物、微生物培養等需要喂養、看護、維護、觀察的實驗室,要嚴格落實專人治理、專職負責的封閉治理措施。同時填寫《假期實驗室事情登記表》,電子版報學院和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備案。
3.嚴禁本實驗室外人員進入實驗室,進入實驗室事情人員需凭据相關實驗標准和要求接纳防護措施。
4.定期定時對實驗室進行消毒,同時做好水、電、氣的使用宁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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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2月3日